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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编制要以前的劳动合同

时间:2024-05-05 21:57:52
考上编制要以前的劳动合同

考上编制要以前的劳动合同

考上编制要以前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正式工需要签劳动合同,所以就会出现考上编制的时候,单位要出示以前的劳动合同,所以很多人就会有所不解,以下分享考上编制要以前的劳动合同。

  考上编制要以前的劳动合同1

首先,公开招聘进入的和在编正式人员工资福利是一样的,没有区别的。

二、该事业单位如果是在有空编的情况下通过省级人事部门备案招聘的人员,招聘以后将占编制转正式人员;如果是没有空编制的情况下招聘的人,但通过省级人事部门备案的,招聘进事业单位以后,算做是编制外正式人员,等空出编制后,可占编制转正式人员。

三、如果公开招聘的就是临时工的话,不存编制问题,但工资福利一样。 事业编都是签合同的,但是这是聘用合同,其决定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人事关系,所以它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合同工签的是劳动合同,与单位确定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这就是由编制和没编制的区别。因为你和单位是人事关系,所以你的待遇是国家统一拨款,且待遇是合同人员的3倍左右。

因为你与单位是人事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合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所以不能根据《合同法》要求与编制人员同工同酬。

所以编制人员签订的是聘用合同,编制外的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考上编制要以前的劳动合同2

随着新的劳动法规的不断正确贯彻 ……此处隐藏703个字……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五、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私人单位,只要产生劳动关系那么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也是相互约束二者的,劳动合同是公平的条约,如果有不公平的条款,那么是可以拒绝签订的,即便是签订了,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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